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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合伙企业如何纳税?

时间:2023-05-15 16:32:52 来源:法务在线 发布者:DN032

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3.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如何纳税

合伙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如果有房产还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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