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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是否都做纳税调减?存货跌价准备纳税调整?

时间:2023-05-22 14:46:46 来源:财务网 发布者:DN032

企业已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如果在提取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并不是所有存货跌价准备减少都需要纳税调减,如冲回上年度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因未影响到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就不需要进行调整。只有因价值恢复或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准备时企业才需要作相反的纳税调整。

存货跌价准备纳税调整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调增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下一年,上年度发生的存货跌价准备又冲回的,同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之前确认过存货跌价准备。当存货出售时,会计上之前确认的存货跌价会冲减成本,导致会计利润增加,即存货跌价转销账务处理。但是实际税务利润没这么多(税务利润=售价-存货余额,非存货账面价值),这部分存货跌价准备需要做纳税调减。

按照国家的规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因此在计算应交纳所得税时,是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并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先确定应税所得,再乘以适用所得税率求得。

标签: 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是否都做纳税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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